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入驻产业园先行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市财政给予租金补贴。 世界企业强、中国企业强、中国服务业企业强、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强、或大中华区综合排名前名的行业领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境外上市、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年营收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为高级人才寻访(猎头)、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的,年营收在万元人民币以上,持续经营年(含)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或分一支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近年的营业收入增长值均为正值且年均增速不低于%,
或利润增长值均为正值且年均增速不低于%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享受租赁产业园先行区场地租金%的补贴,单个机构最大补贴面积不超过平方米,单月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元,最长补贴时间不超过年。